公正性聲明
為了防止不恰當的干擾對檢驗工作的公正性,科學性,權威性產生影響,特聲明如下:
1.武漢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國家紅外及工業電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電線電纜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武漢)、國家飲料及糧油制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紡織服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湖北)和國家家用電器能效及安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湖北)、湖北省眼鏡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湖北省食品接觸材料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湖北省激光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湖北省汽車電子產品安全質量檢驗檢測中心、湖北省電線電纜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所從事的質量檢驗工作是獨立于生產和產品開發的非營利性單位,不受任何勢力的干擾,堅持公正、科學,維護檢驗結論的準確性。對其出具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對各受檢委托人提供公平的服務,并對其提供的樣品、資料、信息及檢驗數據承擔保密責任。
3.對送檢、受檢單位和糾紛雙方一視同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對所有檢驗檢測、校準檢定活動,以國際、區域或國家發布的技術標準為依據,或依據客戶提供的或認可的有關技術規范進行。
4.在完善公正的保證制度下,職工經嚴格考核,持證上崗,并嚴守職業道德規范,不徇私舞弊;在工作上,不弄虛作假,誠實守信。職工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守客觀獨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原則,恪守職業道德,承擔社會責任。
5. 對《檢驗報告》實行審核、批準制度,保證不受人為干擾。
6. 全體職工,不得從事被檢產品的開發、研制和在受檢企業兼職,不得在其他第三方檢測校準機構從業。
7. 全體職工,都必須接受《質量手冊》的約束,遵守各條款規定,確保科學、公正地完成各項任務,優質為社會服務。
8. 禁止向社會推薦產品、開展產品監制監銷,不以廣告等形式向消費者推薦食品。
9. 如有違反上述有關事項,將嚴肅查處并接受客戶和社會各界的檢查和監督。